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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度杭钢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工会  来源:工会
  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28日 16:24  浏览:

分院系,部门,二级单位:

为贯彻落实杭钢集团公司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集团公司劳动模范、工人先锋号和先进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杭钢党发〔2017〕22号)精神,表彰过去一年中在集团公司生产经营、改革发展和文明建设建设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现将我院推荐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荣誉称号类别

集团公司劳动模范、工人先锋号、先进科技工作者

二、推荐对象

原则上从2016年度学院先进和年度考核优职中推选

三、推荐程序

各类先进候选人先由各二级学院,系(部),职能部门,二级单位在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名单,于3月30日上午11:00前,将集团公司劳动模范、工人先锋号材料报学院工会(联系人:张小燕,电话:88335825/885825,邮箱:gh@mail.zjitc.net), 先进科技工作者材料报科研处(联系人:康达,电话:88332962/882962,邮箱:kjc@mail.zjitc.net)。

学院工会将会同党院办、人事处、科研处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,报学院院长办公室审核并公示后,经党委会审定,将候选人及事迹材料上报杭钢集团公司。

学院工会、党院办

2016年3月28日

责任编辑:徐小夏 最后编辑:2017年03月28日 16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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