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院系、部门,二级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现将我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4月2日(星期日)至4月4日(星期二),共3天,其中,4月4日(星期二)为国家法定节假日,4月3日(星期一)调休,4月1日(星期六)补4月3日(星期一)的课。
二、 有关要求:
(一)4月1日(星期六)下午的公选课、通识课、开放实训课、跨专业选修课及晚上所有课程暂停。
(二)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,切实加强安全教育,准确掌握学生动态,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(三)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,确保信息渠道畅通。
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
2017年3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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