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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大学生创业团队申请入驻我院科技创业孵化园的通知

作者:创业学院  来源:创业学院
  发布时间:2016年05月16日 15:42  浏览:

各分院(系):

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园(以下简称创业园)现有部分驻园团队期限将满。为保证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园(以下简称创业园)各项工作正常开展,并激发我院大学生创业精神,提高学生创业能力和素质,激励学生积极开展创业创新实践活动,孵化高素质创业团队与创业人才,创业园现开放场地入驻申报,请有意入园的创业团队踊跃报名。具体事项如下:

一、创业团队申请进入创业园区的基本条件:

1、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
2、创业团队原则上由3人以上组成,创业团队必须聘请1名以上专业指导老师。

3、创业团队创业项目不得与法律、法规、学校制度相抵触,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、良好的市场潜力和较强的可操作性;与所学专业有较大的关联度,有较强的专业支撑。

4、创业公司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,并取得家长同意。

5、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园后,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。

6、创业团队成员应成绩良好,学有余力。

二、创业团队的申请程序:

1、有创业意向的团队向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创业管理委员会(由创业学院和团委组成)提交创业计划书进行书面申请。

2、申请材料:《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入园申请书》A4纸打印七份;创业计划书A4纸打印七份;并将申请书、计划书电子文档发送至1315665319@qq.com。

3、创业团队经过管委会初审合格后,邀请创业专家对创业团队与创业项目进行形式为集中路演的评审(以自述+答辩),择优确定入驻团队资格。

4、具备入驻资格团队的成员需学习创业园各项管理规章制度,并制定出自己公司(或团队)章程,创建自己的企业文化,培养团队精神等。

5、审核通过的团队必须与创业园签署《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入园承诺书》,严格遵守园区管理制度。

三、申请与面试时间:

1、创业团队申请入驻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——2016年6月10日,逾期申请者将顺延至下一批次评审;

2、 路演评审时间暂定为2016年6月17日(届时以评审通知为准)

、联系方式:

管委会办公地点:浙江工贸学院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园102室。

联系人:杨哲旗老师 联系电话:13758872550/662550


大学生创业管理委员会

2016年5月16日

责任编辑:lx 最后编辑:2016年05月16日 15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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