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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浙江工贸学院第十届“海宏星杯”电子商务大赛暨2016年学院大学生网络创业竞赛的通知

作者:经贸学院  来源:经贸学院
  发布时间:2016年03月21日 17:09  浏览:

各院系:

现定于近期举行浙江工贸学院第十届“海宏星杯”电子商务大赛暨2016年学院大学生网络创业竞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竞赛目的

为大力发展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,满足“互联网+” 时代温州企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,提高大学生的电子商务的市场管理与商务运作能力,培养大学生创新性思维,促进产学研共同发展,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氛围,为大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机会,帮助大学生互联网创业就业,提高学生团队协作能力,为温州市企业转型升级挖掘人才。

二、竞赛组织

主办单位: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

赞助单位:洞头海宏星食品有限公司

三、竞赛报名

1.报名截止时间:2016年3月30日

2.报名方式:参赛学生先加入竞赛官方QQ群号176825641,从官方QQ群下载报名表格,填写好报名表后打印提交到学院1号教学楼1502办公室张老师,联系电话88315994,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95020857@qq.com。

四、竞赛安排

1.启动仪式:2016年3月25日中午12点10分(工贸学院多功能厅)

2.竞赛时间:2016年4月1日-2016年5月31日

3.成绩公布时间:2016年6月8日

4.竞赛闭幕及颁奖时间:2016年6月8日

五、参赛对象

学院各院系在读大学生,以个人形式(1人)或组队(2-5人)模式报名。

六、竞赛规则

本次大赛采取O2O(线上、线下相结合)模式,为保证大赛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特制定如下规则:

1、比赛不限平台,参赛选手可任选线下、线上等销售渠道。即选手可以在自己店铺、微博、微信或线下等平台推广。竞赛组统一提供线上数据包。

2、本次比赛设有合作供货商,选手必须销售大赛指定供货商的产品。为防止恶意竞争等不道德行为,所有大赛指定商品均设销售底价,参赛选手选择的商品销售价格不能低于此价格。专业老师在比赛过程中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,以保证比赛公平和顺利进行。

3、各参赛选手必须遵守交易规则,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,否则后果自负。

4、评比标准

以供货商实际出货为准,每售出一件商品都按累计1分,一笔交易多件品可累计积分。多人组成竞赛团队须指定一名队员或队长为提货人。交易完成后,将货单统一交给竞赛组发货处(创意园名购网)。

七、奖项设置

大赛组委会将按照选手综合得分排名,最终评定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,二等奖2名 奖金2000元,三等奖3名 奖金1000元,优胜奖若干名 海宏大礼包一份,同时将向获奖者颁发证书。

总销售份数超过预期量,每增加1000份则一二三名获奖选手的奖金全部增加1000元。参赛未获奖的团队在活动期间销售达100份产品以上,均可以得到返还金。如:100份产品则活动结束返还100元整,200份返还250元,以此类推。


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

2016年3月21日

责任编辑:lx 最后编辑:2016年03月21日 17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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