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工贸院〔2009)94号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》、《浙工贸院〔2009)95号创新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学院将对2012年上半年及2011年下半年未结题的学生项目进行集中结题,请各项目的指导老师指导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,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书(1式5份纸质),并准备好论文、专利、实物等相应成果各1式1份。以上材料请于5月15日前交至科技管理中心。并请已预领经费的学生项目负责人将相应发票理好,于5月14日前做好报销工作,否则不受理结题申请。材料齐全并已近报销预领费用的项目将安排在5月18日(周六)参加答辩,答辩通过给予报销剩余40%的经费。
如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,需在5月15日前向科技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结题延期申请(附件1,纸质,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名),否则视为撤题处理。
注: 1.2012年下半年立项的学生课题如要申请结题,需由指导老师登录学院“科研管理系统”进行电子稿网上申报,网址为http://192.168.0.26:8080/sms/,学院网站首页→科学研究→科研管理系统(仅能在校内登陆,或远程VPN登陆)。登陆账号为教师工号(八位),原始密码为000000,密码如果以前修改过又忘记的教师请联系科技管理中心。
2.2012年上半年之前的项目不能延期,此次不参加结题,一律做撤题处理。
请各指导教师及时指导并通知学生做好相应工作。
科技管理中心
2013-5-2